今日(8月5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医用耗材收费管理。
《目录》根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结合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前期分批印发的《关于新增、变更医用耗材编码直接入库使用的通知》汇总形成。主要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按照注册( 备案)证的适用范围对照《 目录》使用。

2. 河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本物耗”已包含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不得单独收费;
3. 价格项目中已明确包含的医用耗材,不得另行收费。
在一级分类里,骨科材料耗材条目最多,共有2936条;其次为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耗材条目数量分别为602条;中医类材料耗材条目数量最少,仅有1条。各一级分类耗材条目数量如下:

二级分类包含163类耗材,其中接骨板、胸腰椎后路固定系统、消化介入材料等类别耗材条目数量较多。部分二级分类耗材条目数量如下:

三级分类包含934类耗材,其中手部接骨板、锁骨接骨板、胸腰椎后路椎弓根长尾螺钉耗材条目数量较多。部分三级分类耗材条目数量如下:

2026年5月19日,河北发文将“气管支气管支架(非覆膜)”“软镜导管”等22种医用耗材纳入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
《医保耗材目录》规定,纳入到医保目录的耗材,必须是符合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的耗材。未在调整规范范围内的符合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耗材,可继续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