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文!国家卫健委释放医联体建设八大信号

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我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医联体建设是推动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也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底,全国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408个,县域医疗共同体3346个,跨区域专科联盟3924个,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3542个。

2015年: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十六字方针——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2017年:医联体的4种组织模式——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2018年:相继出台《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新冠疫情应对中暴露出“防治结合”机制不健全的短板,《管理办法》发布。

信号一:监管对象从单一机构扩大到医共体、医联体

《管理办法》强调了“分区包段”原则,根据所在地人口分布、就医需求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以网格为单位进行管理。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在医疗行业监管上,我国正在从传统的对单一医疗机构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和医共体的监管。

信号二:明确牵头单位,分工更清晰

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由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均含中医医院,下同)以及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

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主要由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牵头。

可以看到,《管理办法》对医联体精细化管理作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医联体的牵头单位。

信号三:破除机构间壁垒,打造“利益共同体”

《管理办法》强调,要在医联体内逐步实现人财物统筹运营、信息共享,如医联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等。推动医联体成为“利益共同体”。

此外,还将逐步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等。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王虎峰指出,医联体建设应该坚持“三医联动”,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

信号四:找准自身定位,推动有序转诊

《管理办法》指出,各级医疗机构应该明确自身功能定位,落实“急慢分治”要求。牵头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恢复期及稳定期患者转诊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此外,医联体内需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标准,规范双向转诊流程。据第六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双向转诊患者中,46.9%为医联体内转诊,高于其他转诊方式。

信号五:将公卫机构纳入医联体,加强“医卫联动”

在应对新冠疫情中,各级医联体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防治结合”不健全等问题。

《管理办法》指出,要提升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将公共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鼓励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加入医联体网格管理,指导基层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等。

国家卫健委医共体建设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何继明研究员曾对“医学界” 表示,要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也列入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项目,在没有发生公共突发事件之前,常规性备有这样一个契约。让医生和居民拥有这种共识,一旦遇到公共卫生事件,居民就知道找自己对应的“医卫团队”。

信号六:专科联盟重点建设名单来了

《管理办法》强调,要有针对性建设专科联盟,关注危害大、就医需求多的重大疾病及重点学科。

危害大、就医需求多:肿瘤、心血管、脑血管等。

医疗资源短缺: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

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

信号七:打造基层“专全”团队

《管理办法》指出,可以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与医院专科医生组成的“专全”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团队签约服务。

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应用了“专全”团队这一理念,将专科医生融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中,有效解决了居民的专科疾病问题。

信号八:专科联盟、远程医疗首次纳入考核

《管理办法》用专门章节规定了医联体的考核评估方式,评价结果将作为医院评审依据。

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是医联体的考核重点,公共卫生及居民健康改善情况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考核范畴。

首次明确要对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进行考核,主要关注技术辐射和居民健康提升两方面。